2022年度
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本級)部門決算
目錄
第一部分部門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八、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九、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十、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決算情況說明
十一、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說明
十二、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第五部分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部門概況
一、部門職責
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是國家審判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對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并報告工作。主要職責是:
1、審判法律規(guī)定由省高級人民法院管轄和其認為應當由自己審判的案件。
2、按照法律規(guī)定復核死刑、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的案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死刑案件。
3、審理無期徒刑、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的減刑案件和需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的假釋案件。
4、審判最高人民法院交由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5、受理不服下級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各類申訴和再審申請,對其中確有錯誤的,提審或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
6、依法審判由省人民檢察院按照審判監(jiān)督程序提出的抗訴案件。
7、依法對下級人民法院行使指定管轄權。
8、監(jiān)督下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
9、調查研究審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難問題,總結審判工作經驗;參與地方立法活動,組織匯總相關法律草案的意見;針對案件審理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提出司法建議,綜合指導全省各級人民法院司法統(tǒng)計工作。
10、依法行使司法執(zhí)行權和司法決定權,統(tǒng)一領導全省法院執(zhí)行工作。
11、依法決定國家賠償。
12、對省高級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進行思想政治教育、組織專業(yè)培訓;指導下級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訓工作;按照權限管理、培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協(xié)助省主管部門管理全省法院的機構、編制工作。
13、負責本院并領導下級人民法院的督察工作。
14、管理全省人民法院的財務經費和物資裝備配置。
15、在審判工作中宣傳法制、教育公民自覺地遵守憲法、法律和社會公德。
16、管理省高級人民法院直屬的下級法院、事業(yè)單位和社會團體。
17、領導全省各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務工作。
18、承辦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及臺灣地區(qū)的司法互涉工作以及其它應由省高級人民法院負責的工作。
19、負責本院并指導下級人民法院做好涉訴信訪工作。
20、為本院和下級人民法院審判工作提供司法技術服務。
21、負責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議案建議和提案聯(lián)絡工作。
22、負責我省未成年人案件審理以及法律援助等工作制度的制定工作。
23、負責甘肅省境內有重大影響的環(huán)境公益訴訟案件審理,指導監(jiān)督全省環(huán)境資源民事案件審判工作。
二、機構設置
(一)機關內設機構
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內設機構36個,包括:辦公室、政治部、人事處、法官管理處、教育處、老干處、督察室、機關黨委、審判管理辦公室、研究室、宣傳處、司法行政裝備處、網絡信息處、直屬處、刑事審判第一庭、刑事審判第二庭、刑事審判第三庭、少年法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三庭、環(huán)境資源保護審判庭、行政審判庭、賠償委員會辦公室、立案一庭、立案二庭、信訪室、審判監(jiān)督一庭、審判監(jiān)督二庭、司法技術處、執(zhí)行局、執(zhí)行綜合管理處、執(zhí)行復議監(jiān)督處、執(zhí)行協(xié)調指導處、聯(lián)絡處、司法警察總隊。另外,還有省紀委監(jiān)委派駐省法院紀檢監(jiān)察組。
(二)二三級直屬單位機構設置情況
省法院二級預算單位3個,分別為蘭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甘肅省林區(qū)中級法院、甘肅礦區(qū)人民法院;三級預算單位7個分別為蘭州鐵路運輸法院、武威鐵路運輸法院、祁連山林區(qū)法院、小隴山林區(qū)法院、白龍江林區(qū)法院、洮河林區(qū)法院、子午嶺林區(qū)法院。
(三)直屬事業(yè)單位
直屬事業(yè)單位3個,分別是甘肅省法官學院、甘肅省民族法制文化研究所、省法院融媒體中心。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本部門沒有相關數(shù)據(jù),故本表無數(shù)據(jù))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本部門沒有相關數(shù)據(jù),故本表無數(shù)據(jù))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2022年度省法院(本級)部門決算表見附件1。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2年度收、支總計均為28920.18萬元。與上年度相比,收、支總計各減少208.25萬元,下降0.7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專項項目資金較上年減少。(本部分的收入總計包括收入合計22512.29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6407.89萬元,支出總計包括本年支出合計24215.20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4704.98萬元。)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22年度收入合計22512.29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2510.00萬元,占99.99%;其他收入2.28萬元,占0.01%。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2年度支出合計24215.2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3947.66萬元,占57.60%;項目支出10267.54萬元,占42.4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2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均為28916.83萬元。與上年相比,各減少208.35萬元,下降0.7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專項項目資金較上年有所減少。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4215.20萬元,較上年決算數(shù)增加1494.3萬元,增長6.58%。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員工資福利正常增長以及本年度加大預算執(zhí)行力度導致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以下幾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年初預算數(shù)為289.38萬元,支出決算為206.5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71.37%,決算數(shù)小于預算數(shù)的主要原因是該資金為安可專項資金,項目已完成,結余資金已由財政收回。
2.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預算數(shù)為53320.39萬元,支出決算為21879.5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41.03%,決算數(shù)小于預算數(shù)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預算中含有4個全省法院二次分配項目共計32153萬元需在年中分配到各中基層法院,不在本級決算反映。
3.科學技術支出年初預算數(shù)為0.00萬元,支出決算為10.6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0.00%,決算數(shù)大于預算數(shù)的主要原因是該資金為上年結轉資金,當時未列入年初預算。
4.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年初預算數(shù)為705.35萬元,支出決算為742.3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5.25%,決算數(shù)大于預算數(shù)的主要原因是發(fā)放了未列入年初預算的退休人員死亡喪葬費、撫恤金和調動、退休人員的職業(yè)年金。
5.衛(wèi)生健康支出年初預算數(shù)為463.46萬元,支出決算為463.4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0%,預決算數(shù)相同。
6.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預算數(shù)為981.15萬元,支出決算為912.6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3.02%,決算數(shù)小于預算數(shù)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調出和退休人員較多。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3947.66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12288.57萬元,較上年決算數(shù)增加3085.26萬元,增長33.52%,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福利增長。人員經費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職業(yè)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y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y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撫恤金、獎勵金等支出。
公用經費1659.09萬元,較上年決算數(shù)減少173.3萬元,下降9.46%,主要原因是根據(jù)“過緊日子”要求,大力壓減了辦公費、維修(護)費、差旅費等一般性支出。公用經費用途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手續(xù)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差旅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委托業(yè)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七、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2022年度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659.09萬元,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開支辦公費、印刷費、手續(xù)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差旅費、維修(護)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委托業(yè)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機關運行經費較上年決算數(shù)減少173.29萬元,下降9.46%,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響差旅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減少。
本年度會議費支出0.29萬元,較上年決算數(shù)減少8.1萬元,下降96.66%,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響部分會議未召開。本年度培訓費支出48.75萬元,較上年決算數(shù)增加15.0萬元,增長44.4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較上年增加了一個專項培訓。
八、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22年度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合計750.48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636.98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113.5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yè)合同金額747.31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99.58%,其中:授予小微企業(yè)合同金額591.08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78.76%。
九、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41輛,其中,副部(省)級及以上領導用車1輛、主要領導干部用車1輛、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17輛,特種專業(yè)技術用車16輛,其他用車6輛,其他用車主要是用于囚車、執(zhí)行指揮用車等。單價100萬元(含)以上設備12臺(套)。
十、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2年度無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2年度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總體情況說明
2022年度“三公”經費支出全年預算數(shù)為521.60萬元,支出決算為218.77萬元,決算數(shù)小于預算數(shù)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響因公出國、公務用車、公務接待等減少。較上年決算數(shù)減少83.21萬元,下降27.55%,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響,無因公出國,出差、接待等也大量減少,導致支出較上年減少。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1.因公出國(境)費用全年預算數(shù)為48.50萬元,支出決算為0.00萬元,決算數(shù)小于預算數(shù)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響,出國(境)人員0人,無費用支出。較上年決算數(shù)減少0.0萬元,與上年一致。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全年預算數(shù)為394.05萬元,支出決算為217.90萬元,決算數(shù)小于預算數(shù)的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公務出差、公務用車使用減少,較上年決算數(shù)減少83.16萬元,下降27.62%,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公務出差、公務用車使用減少。
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全年預算數(shù)為50.00萬元,支出決算為37.60萬元,決算數(shù)小于預算數(shù)的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車輛采購、上牌等工作未能在當年完成,車輛購置稅等支出未能在當年支出。較上年決算數(shù)減少63.15萬元,下降62.68%,主要原因按照“過緊日子”要求,嚴格按規(guī)定控制公務用車的管理和使用和購置。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全年預算數(shù)為344.05萬元,支出決算為180.30萬元,決算數(shù)小于預算數(shù)的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公務出差、公務用車使用減少,較上年決算數(shù)減少20.01萬元,下降9.99%,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公務出差、公務用車使用減少。
3.公務接待費全年預算數(shù)為79.05萬元,支出決算為0.87萬元,決算數(shù)小于預算數(shù)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響公務接待活動等減少,較上年決算數(shù)減少0.04萬元,下降4.82%,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響公務接待活動等減少。
(三)“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實物量情況
2022年度本部門因公出國(境)共計0個團組,0人;公務用車購置2輛,公務用車保有量為41輛;國內公務接待4批次79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jù)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本部門對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其中,二級項目9個,共涉及資金5643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總額的100%。從評價情況來看,通過自評,8個項目結果為“優(yōu)秀”,1個項目結果為“良好”,平均分96.19分;同時對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本級)開展整體支出績效評價,涉及一般公共預算支出24215.2萬元。從評價情況來看,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覆蓋了所有本級項目,基本支出預算執(zhí)行率達到了95.74%,項目支出預算執(zhí)行率達到了71.56%,部門整體支出預算執(zhí)行率達到了83.74%,設定的預期目標基本實現(xiàn),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本級)2022年度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價最終得分為97.1分,評價結果為“優(yōu)”。
(二)績效自評結果
1.績效目標自評表
我部門在2022年度部門決算中反映《法刊》(審判理論與實踐)等印刷費、辦案業(yè)務費、法官法警服裝費、設備購置費、涉法涉訴司法資金、物業(yè)費、文化宣傳經費、重點案件開庭審理辦案費、信息化建設經費(其中“12368”司法平臺運行維護費50萬元)等9個項目績效自評結果。具體情況見附件2《2022年度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預算執(zhí)行情況績效自評報告》、附件3《2022年度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預算執(zhí)行情況績效自評報表》。
(三)部門績效評價結果
因部門重點評價針對省法院及直屬法院,具體情況見《2022年度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機關及直屬單位部門決算公開》附件4。
第五部分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yè)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納入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管理的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贈收入,現(xiàn)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的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各單位從本級財政部門以外的同級單位取得的經費、從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經費,以及行政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反映在本項內。
三、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四、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結轉下年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五、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七、“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八、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yè)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九、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十、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zhàn)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十一、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十二、其他資本性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非各級發(fā)展與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zhàn)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構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yè)更新改造所發(fā)生的支出。
十三、公共安全支出(功能科目類級):是指單位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行,保證審判和執(zhí)行等業(yè)務工作的開展而產生的支出。
十四、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功能科目類級):指單位用于養(yǎng)老保險繳費及離退休人員的支出。
十五、衛(wèi)生健康支出(功能科目類級):指單位按照國家規(guī)定用于醫(yī)療保障方面的支出。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功能科目類級):指單位按照國家政策規(guī)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附件1: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本級)2022年決算公開報表.xlsx
附件2:2022年度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預算執(zhí)行情況績效自評報告.docx
附件3:2022年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預算執(zhí)行情況績效自評報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