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中午,一條讓人震驚的法院通報引發(fā)社會高度關(guān)注,淚水與哀傷從中原大地向四處蔓延:8月7日傍晚,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區(qū)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一級法官王佳佳被犯罪嫌疑人黨某某行兇報復,不幸遇害,年僅37歲!行兇者黨某某系王佳佳承辦的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的當事人,行兇的理由僅僅是因為自己的索賠訴求未被全部支持。王佳佳法官遇害后,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張軍第一時間向王佳佳同志家屬表達深切慰問,對王佳佳同志遭遇不幸表示沉痛哀悼。
王佳佳法官遇害,社會各界紛紛用義憤填膺的筆觸和飽含熱淚的語言抒發(fā)著對她的不舍。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遇害法官周春梅的同事說:“再也不想看到同款的藍色通報?!焙幽戏ㄔ旱母删f:“一位多么優(yōu)秀、勤勉的法官,就這樣無辜而殘忍地消逝了,帶給親人和朋友的,是難以抑制的悲傷與遺憾。”執(zhí)業(yè)律師說:“代理過一個她主審的案子,能感覺到她法學基礎(chǔ)扎實,能聽進律師意見,為一個有識有德的好法官扼腕嘆息。”人民陪審員說:“只要站得直、立得正,無愧于心,就不害怕,法,絕不能向不法讓步!”我們在沉痛哀悼王佳佳法官的同時,也對兇徒的這種暴力行為表示強烈譴責:對國家法治尊嚴的挑釁與踐踏,動搖不了追求正義、公正司法的堅定決心!
為眾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凍斃于風雪。作為一名黨員,王佳佳同志多年來始終將司法為民作為工作的根本出發(fā)點和落腳點,努力公正辦案,切實為民解決矛盾,連續(xù)獲得多項榮譽。從法院通報的情況來看,這個本來并不復雜的案件,王佳佳法官作出的裁決是公正合理的。然而,案件當事人因為自己的訴求未被全部支持,沒有通過法定程序?qū)で蠼鉀Q,而是心懷怨恨,將怒火肆意發(fā)泄在法官身上,殘忍地奪走了王佳佳法官年輕的生命。這種殘暴行徑,是對國家法治的蔑視和踐踏!法官是公平正義的守護者,尊重法官,尊重司法裁判,是維護法律權(quán)威、建設(shè)法治國家的重要前提。而傷害法官、漠視生命的暴行已經(jīng)突破人性底線,嚴重擾亂社會秩序。這一令人發(fā)指的犯罪行為必須受到法律的嚴懲!
為正義奔波者,不可使其困頓于荊棘。從北京市昌平區(qū)人民法院的馬彩云法官,到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雙城區(qū)人民法院的郝劍法官;從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周春梅法官,到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區(qū)人民法院的王佳佳法官,這每一個血染的名字背后,都有著同樣的悲痛,這種悲痛的根源,是一個現(xiàn)實存在的社會問題——在司法實踐中,法官的工作難免會觸及一些人的利益,從而可能引發(fā)不滿,甚至招致挾私報復。在此我們也呼吁,對法官多一些關(guān)注、善待和保護。要切實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和《人民法院落實〈保護司法人員依法履行法定職責規(guī)定〉的實施辦法》的相關(guān)規(guī)定,維護法官合法權(quán)益,保障法官依法履行職責,為法官提供更為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確保他們能夠在安全無虞的環(huán)境中履行法律賦予的職責,免于來自外界的任何威脅和傷害。同時,要持續(xù)提升公民的法治意識,加強社會心理健康服務(wù)體系建設(shè),對潛在的高風險群體提供必要的心理疏導和干預,幫助他們做好情緒管控,避免因心理失衡、情緒失控等問題,而誘發(fā)類似惡性事件。關(guān)注法官、善待法官、保護法官,不是因為法官個人有什么特殊,而是因為法官這份職業(yè),守護的是社會的公平和正義!
為法治奉獻者,不可使其止步于中途。據(jù)了解,嚴謹、簡單、低調(diào),是同事對王佳佳法官的評價。當事人送錦旗前與其溝通時,王佳佳法官總是婉拒,在她看來,自己只不過是做好了分內(nèi)的事情?!氨粸樽u,斷案不辭苦?!边@便是王佳佳法官工作的真實寫照。她用行動詮釋了一名共產(chǎn)黨員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高尚品德和使命擔當,用奉獻書寫了人民法院為人民司法的履職初心和時代命題,用生命捍衛(wèi)了人民法官恪守公平正義的無悔追求和法治信仰。廣大法院干警要化悲痛為力量,在黨中央堅強領(lǐng)導下,堅持全面依法治國,堅持嚴格公正依法辦案,堅決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wěn)定,依法嚴懲犯罪分子,維護良好法治環(huán)境,做實為大局服務(wù)、為人民司法,鍛造讓黨中央放心、讓人民群眾滿意的法院鐵軍,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斯人已逝,“佳”容永駐。我們以最沉痛的心情告別年僅37歲的王佳佳法官,我們以最堅決的態(tài)度聲討兇手的暴力行為!法,不能向不法讓步!廣大法院干警必將沿著王佳佳法官未竟的事業(yè),牢記初心使命、堅守法治信仰,守護好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