隴南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萬建軍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法治建設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推動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導和疏導端用力,這為法院推進矛盾糾紛源頭治理提供了根本遵循。
近年來,隴南兩級法院堅持和發(fā)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充分發(fā)揮人民法院在矛盾糾紛源頭治理中的參與、推動、規(guī)范和保障作用,找準參與基層社會治理的切入點,著力構建源頭預防、非訴化解、訴訟高效、終端穩(wěn)控的全鏈條閉環(huán)式矛盾糾紛源頭治理體系,為矛盾糾紛源頭治理工作賦能增效。今年以來,隴南兩級法院受理各類案件20615件,同比下降6.6%,全市9個基層法院有5個法院受理案件降幅明顯,法院訴訟案件高位增長的勢頭得到初步遏制,矛盾糾紛源頭治理成效初步顯現(xiàn)。
一、融入基層治理,止糾紛于未發(fā)
要堅持黨的領導。黨的領導是推進矛盾糾紛源頭治理的根本保證。人民法院要堅持把黨的領導貫穿到矛盾糾紛源頭治理工作全過程,將法院職能與黨委總攬全局、協(xié)調各方的組織優(yōu)勢有機結合起來,充分發(fā)揮法院定分止爭職能,共同破解矛盾糾紛源頭治理難題。如,隴南中院制度化常態(tài)化編輯《審判要情》呈送市領導,向縣(區(qū))黨委通報基層法院審判運行情況,為黨委政府科學決策提供精準參考。
要依法能動履職。司法數據是推進矛盾糾紛源頭治理的“哨兵”,訴訟案件數量的變化是社會矛盾糾紛的“晴雨表”。要深度應用司法大數據進行分析研判,對多發(fā)案件背景、特點及社會影響進行深入剖析,將具有示范引領作用的裁判轉化為指導性案例、司法建議等,實現(xiàn)“辦理典型一案,促進解決一片”,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類案多發(fā)高發(fā)。
要參與社會治理。矛盾糾紛源頭治理“訴在法院,源在各方”。要前移防線、前端管理、前瞻治理,把訴調對接的“調”向前延伸,主動融入黨委領導下的社會治理體系,做深做實“抓前端、治未病”。如,隴南法院深度融入隴南民事直說“1234”工作法,將“村民說事”與“法官說法”相結合,探索出了一條“民事直說+矛盾糾紛源頭治理”的矛盾糾紛化解新路徑,近三年累計參與排查化解矛盾隱患近2萬余起。要積極創(chuàng)建“無訴訟村”,促進基層社會治理從“化訟止爭”向“少訟無訟”轉變。
二、推進訴調對接,解糾紛于萌芽
要匯聚力量“請進來”。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要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人民法院要聚焦涉金融、勞動爭議、民營經濟、婚姻家庭等重點行業(yè)領域,推動各職能機構、社會調解組織入駐人民法院調解平臺,形成協(xié)調聯(lián)動、便捷高效、線上線下相結合的一體化、“多車道”解紛體系,實現(xiàn)“行內人管行業(yè)事、行業(yè)糾紛行內解”,凝聚社會資源力量共同化解矛盾糾紛。
要發(fā)揮優(yōu)勢“走出去”。指導和支持人民調解工作是人民法院重要的政治責任,也是人民調解法賦予人民法院的法定職責。既要健全完善與同級綜治中心的訴調對接工作機制,將訴前調解矛盾糾紛有序導入綜治中心調處化解,更要充分發(fā)揮法院專業(yè)優(yōu)勢,做實指導調解職能,指派專業(yè)法官對綜治中心干部、網格員、調解員進行常態(tài)化業(yè)務指導,不斷提升基層調解組織能力水平和前端化解成效,打造一批有特色、有影響、有口碑的調解服務品牌,培養(yǎng)一批業(yè)務素質高、群眾信得過的調解專家,形成一批成效顯著、可復制、能推廣的好經驗、好做法,推動訴前調解上臺階上水平。
要強化宣傳“廣覆蓋”。充分認識“一個案例勝過一打文件”的道理,切實發(fā)揮各類新媒體的宣傳效用,通過巡回審判、法治講座開辟以案說法專欄等形式,積極開展普法宣傳和糾紛解決方式宣傳,讓群眾對矛盾糾紛的解決有基本的心理預期和判斷,引導群眾通過和解、調解+司法確認等非訴解紛方式高效便捷化解。
三、提高審判質效,斷糾紛于訴內
服務要有溫度,讓司法數據“跑起來”。要持續(xù)優(yōu)化現(xiàn)代化訴訟服務體系,打造集約服務、一崗多能、便捷高效的規(guī)范化訴訟服務窗口,實現(xiàn)一窗辦理、一站服務、一次辦好。要充分應用智慧法院建設成果,將線下服務功能向線上系統(tǒng)集成,依托人民法院在線服務、12368訴訟服務等平臺,形成一站式、全流程在線訴訟服務閉環(huán),推動訴訟服務“指尖辦理”。如,隴南中院研發(fā)“隴南云上共享法庭”小程序,通過掃碼“上云”即可實現(xiàn)云上咨詢、訴調對接、訴訟服務等,為人民群眾提供便捷高效的“全天候”司法服務。
裁判要有精度,讓糾紛衍生“少起來”。堅持辦案就是治理,把實質性化解貫穿案件審理始終,在每一個環(huán)節(jié)都把化解矛盾、服判息訴的功課做到極致。要嚴格落實閱核制,充分發(fā)揮專業(yè)法官會議和審委會議作用,運用好“法答網”、人民法院案例庫等平臺,實現(xiàn)法院內部各環(huán)節(jié)、各審理階段、不同審級之間的案件質量閉環(huán)管控,不斷提高辦案質效,做到“一個糾紛一次解決”,防止“一案結多案生”,降低“案-件比”,全面減少上訴、再審和申訴信訪等“衍生案件”。
四、突出實質化解,化糾紛于終端
要抓前端,推進執(zhí)源治理。執(zhí)行工作是實現(xiàn)公平正義的最后一環(huán),關系民事權利實現(xiàn),關系國家法治權威,關系社會和諧穩(wěn)定。要推進“1+3+5”辦案模式應用,即做實執(zhí)行指揮中心實質化運行,推進網辦、快辦、精辦,實現(xiàn)辦案理念、規(guī)范、管理、能力、質效大提升。依法加大財產保全適用力度,“以保促調”“以保促執(zhí)”,從“要我履行”到“我要履行”,從源頭上減少執(zhí)行案件。要深入推進人民法庭“立調審執(zhí)”一體化,推動案件在基層一線案結事了,最大限度減輕當事人訴累,把基層法庭打造成老百姓家門口的法院。
要抓創(chuàng)穩(wěn),推進信源治理。法院不僅要做矛盾糾紛的裁判者,更要致力于做矛盾糾紛的終結者,讓矛盾糾紛經過司法程序“過濾”處理,及時解決群眾合法合理訴求。要深入踐行“浦江經驗”,探索建立“開門接訪、帶案下訪、上門走訪、主動約訪、線上問訪”的全方位、立體化信訪工作體系,以“就是頭拱地也要把人民的事辦好”的決心實質化解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如,隴南中院總結提煉“5+5”信訪工作機制,將“院長接訪月”活動和常態(tài)化“院長接訪日”制度有效銜接,促進了涉法信訪工作制度化、規(guī)范化、高效化,一批復雜疑難信訪積案得到實質性化解。
矛盾糾紛源頭治理是一項系統(tǒng)性、全局性、長期性工程,必須持之以恒常、常抓不懈,久久為功、綿綿用力。隴南法院將在市委的堅強領導和省法院的精心指導下,做深做實“源頭預防、非訴化解、訴訟高效、終端穩(wěn)控”的矛盾糾紛源頭治理工作體系,不斷豐富和拓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實踐,為推動“五個新隴南”建設貢獻法院智慧和力量。